周四(16日),保险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合规地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适应性和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