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王霞
随着企业间竞争加剧,围绕商业秘密的侵权和保护纠纷日益增多。现实中,竞争对手通过盗窃等非法手段直接获取商业秘密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是间接非法获取或合法获取后非法使用,其中以高额报酬“挖走”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最为常见。侵害商业秘密,损害的不仅是被侵害企业的合法利益,更是竞争环境和创新热情,有必要以“强保护”的价值导向指导司法实践。强调刑事“强保护”,并不代表刑罚的滥用,而是在当前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尚不完善、商业秘密侵权事件多发之时,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和预测作用,充分利用刑事司法保护的便捷性、强制性、效率性的优势,将有助于尽快建立起全方位的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体系。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姚丽萍 江跃中 整理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刘歆 张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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