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3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品5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信息显示,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红门京良路店经营的海桂鱼(LY),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动物性食品肌肉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