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3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品5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信息显示,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清河分店经营的鱿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头足类水产品镉的限量值为2.0 m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