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8万元
张小勇(时任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罚款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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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当事人名称: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银罚字〔2020〕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期或未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28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当事人名称:张小勇(时任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银罚字〔2020〕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对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4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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