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云南镇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云南镇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主要负责人:王丽雅),因一、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三、信贷管理不到位;四、内控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没收违法所得4921.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5万元(普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 证券之星银行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