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5月4日收到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陈君)及相关责任人王燕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返利吸存;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违规向客户转嫁保险费。王燕莺是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对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罚款人民币120万元,给予王燕莺警告的行政处罚(金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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