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荆门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未落实受托支付规定、贷后监测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对机构罚款60万元。同时,石江波、石祥、刘红星、林学明、姚伟因个人贷款未落实受托支付规定、贷后监测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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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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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个人贷款未落实受托支付规定、贷后监测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
对机构罚款60万元。对石江波、石祥、刘红星、林学明、姚伟警告。 |
荆门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