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导致存贷款虚增,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同时,贺大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方梅(时任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因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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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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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凉金监罚决字〔2026〕1号 |
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导致存贷款虚增,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 |
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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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贺大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凉金监罚决字〔2026〕2号 |
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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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梅(时任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
凉金监罚决字〔2026〕3号 |
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


